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通过与医学、生命科学、化学等相关学科的结合来促进医药知识产权的发展并为国家、社会和相关学科服务。目前,有专职研究人员7人兼职研究人员12人,学术委员会成员9人。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看,医药行业是法律制度最为前沿、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最好的技术领域之一,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带给了医药与生命科学领域一场新的革命,促进了现代医药科技的发展。但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功利性和对技术保护的人为选择,使得弱势群体由于医疗费用恶性膨胀而在医疗服务可及性上和传统医药领域技术保护上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法律与政策障碍。加强生物医药领域的法律和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保障科技创新的原动力是当前知识产权和医药法律领域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范围:

1、生物医药领域的法律与知识产权政策问题

2、公共健康、创新与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3、传统医药和传统知识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4、医学科技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5、与医药相关的法律与政策社会服务。

本研究中心的主要目标为:

  该研究平台将坚持“体现医药特色,为医药行业提供法律与知识产权服务”的宗旨,树立尊重医学自身发展规律、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思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医药发展中的基本保障作用,通过与生命科学、医学、药学、法学等领域科研人员的协作,力争使该研究平台发展成为我国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基地、学术交流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依托机构】:

1、中国卫生法学会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中国卫生法学会是由全国卫生法学及与卫生法学有关的医学生命伦理学和法学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旨是团结全国卫生法学及与卫生法学有关的医学生命伦理学与法学工作者,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咨询、培训、法律实务、法律服务和交流活动。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专门从事与医药相关的知识产权学术理论与实践研究。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律保护重点研究室

传统医药法律保护重点研究室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建设的重点研究室之一,主要通过对传统医药法律保护方面的理论和策略研究为我国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和法律方面的支撑性、保障性服务。



  [发展目标】:

1)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有关医药方面的各项工作

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有关医药方面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工作,为国家传统医药和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普及医药知识产权战略。

在传统医药法律保护理论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中医药法”中有关知识产权和资源保护的内容。开展药品数据保护等药品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的项目研究。

2)通过学术研究和实务工作来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由于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是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产生的新的体制问题和法律问题,相关的研究人员还比较少,因而,急需培养一批既懂生物医药理论知识又精通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在中心今后的科研项目中,应当始终把“做完一个项目,形成一个团队,培养一批人员”作为科研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快培养本学术领域的专业性领军人才,继续为大学开设《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卫生法学》等课程;培养相关领域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编写相关教材或专著。

3)利用各种途径在全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本研究中心将积极利用各种场合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宣讲和学术交流活动,将每隔1-2年召开一次医药领域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争取成为国内最高层次的医药知识产权问题的学术研讨会。积极与有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有关传统医药保护和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家联系,争取定期举行学术交流活动。

4)利用专业知识积极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出谋划策

本研究中心将总结制定国家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经验,积极为国家提供传统医药保护方面的决策咨询,利用战略贯彻落实的机会为各级政府和中医药企业提供传统知识的保护策略和思路。建立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法律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5)团结全国有志之士,初步形成国家层面的学术研究团队

本研究中心将利用全上海乃至全国有志于医药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力量,以项目的形式组织北京、上海、广州、山东等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进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项目研究,在5到8年时间内初步形成以本研究中心为核心的,针对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的全国性的学术团队。


  【联系方式】:

      Email: medicalip@126.com

      电话(传真021-6598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