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计划—欧洲知识产权专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912

根据学校和学院外事相关管理办法,学院获批的“国际区域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计划-欧洲知识产权研究”项目的要求和年度选派规划,学院将启动2022年申报及选拔工作,进一步资助我院优秀教师及学生赴赴“德国马普所创新与竞争研究所”或“慕尼黑大学”等合作院校学习交流,具体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1人)

资助期限: 3-6个月

资助金额:参照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相关规定

资助对象:在职在编教师,其中按学院安排已经或即将承担对外教学任务、以及未有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优先;近三年在国际学术刊物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教师优先。

2、访问学者(1人)

资助期限: 3-12个月

资助金额:参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相关规定

资助对象:在职在编教师,其中按学院安排已经或即将承担对外教学任务、以及未有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优先;近三年在国际学术刊物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教师优先。

3、联合培养硕士(2人),联合培养博士(1人)

资助期限: 24个月以内

资助金额: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标准

资助对象: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攻读博士研究生(1人)

资助期限: 48个月以内

资助金额: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标准

资助对象: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和录取程序

1. 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申请人须提供外方合作研究邀请函,联合培养硕士与博士及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外方录取通知书,并符合相关外语要求,于2022年3月之前报学院办公室(具体截止日期待进一步通知),人员选拔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 学生类申请人需按照“同济大学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提交《研究生校际交流项目预审表》等材料。

 3. 批准入选者的出国派出有效限期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要求。

三、任务要求

派出人员属于同济大学单位公派,一切出国手续按学校公派规定执行。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