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马普知识产权青年学人论坛暨欧美同学会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筹备会议在同济大学召开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594

共享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经验与智慧  

2021年1月16日,第一届马普知识产权青年学人论坛暨欧美同学会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筹备会议在同济大学召开。论坛由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留德语国家分会、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主办,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大数据实验室、同济大学中欧创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承办,同济大学中德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协办。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欧美同学会上海分会会长、同济大学原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裴钢,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原局长吕国强,同济大学副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志强参加论坛并致辞,德国马普创新与竞争研究所(以下简称“马普所”)所长Reto M. Hilty教授向论坛致贺信。全国具有马普所留学访学经历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高校师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论坛。论坛开幕式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宋晓亭教授主持。

田力普在嘉宾致辞时向与会者们介绍了马普所与中国的深厚渊源,勉励青年知识产权学人立足国情,关注前沿,并持之以恒地刻苦钻研,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裴钢指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是同济大学文科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事业的重要一环。知识产权作为前沿交叉学科,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马普所注重实干,在这方面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知识产权学科的发展也应重视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

  

刘春田在致辞中指出,马普所是很多中国知识产权学人的向往。目前,中国已经拥有了一批知识产权人才,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强调在向西方学习过程中坚持批判性精神的重要性,主张研究真学问为先。

  

吕国强分享了自己在马普所学习的经历,回顾了这段经历对其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积极助力。他充分肯定了德国马普所对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与制度建设的重要影响,强调青年人需要秉持国家情怀、立足全球视野,为知识产权事业做出贡献。

  

Reto M. Hilty在贺信中回顾了该所与中国知识产权界的深厚渊源,充分肯定了中国在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突出进步。他对本次论坛的举办表示诚挚祝贺,对未来通过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等方式加强合作表示期待,希望各方共同努力,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吴志强回顾了同济大学的悠久历史,特别是在烽火硝烟中创建同济法学院的故事。他进一步提出,在当前疫情的严峻挑战下,全球化进程并未被打断,资本全球化、产权全球化、知识全球化、思想全球化、法律全球化仍在继续。他勉励年轻人把握明天的世界,扎根今天的中国,做好中国学人。  

  

欧美同学会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筹备工作启动论证环节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毛昊教授主持。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依托欧美同学会组织开展,旨在通过组织年度品牌学术活动,促进马普留学访学人员联系交流,形成中德在知识产权研究中的对话平台。此次筹备会议商议确定了筹建工作事项,拟采用开放进入原则建立筹备组,凡有公益心、愿为活动组织贡献力量的马普同仁,皆在欢迎之列。与会嘉宾对联谊会筹备工作给予高度认可,纷纷提出完善建议,就下一步联谊会的正式成立达成了重要共识。

  

随后,第一届马普知识产权青年学人论坛召开,论坛共分为“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知识产权法律完善”、“国际知识产权变革”、“知识产权制度实践”四个单元。

第一单元“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刘晓海教授主持。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原副司长许超先生以“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主题,讲述了德国法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影响,以及国际条约的重要作用,强调我国当前著作权领域最大的欠缺仍是基本理论,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以《百年变局下的中国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为题,指出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动的背景下,大国仍然是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主体,中国如今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应当以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看待中国与世界,把握好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重视知识产权高质量转型发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宋河发研究员的发言题目为《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他介绍了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要求,阐述了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的关键议题,建议要以强化管理为抓手,完善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专利创造政策,实现以提升价值目标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熊琦教授分享了对著作权合同与民法典合同编的思考,他指出了著作权合同领域作者长期面临的实质公平缺失问题,以及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合同方面的制度缺陷和理论积累不足。熊琦教授运用法教义学的方法,从著作权法和民法典合同编两个方面对著作权合同所缺失的权利保留与合同变更规则进行了解释论上的补充和续造,为现阶段著作权合同领域的作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新思路。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王中美研究员的发言题目是《互联网经济的动态竞争与反垄断两难命题》,她从互联网的动态竞争与垄断惯性出发,结合产业经济学提出的马歇尔冲突与芝加哥学派的伯克悖论,分析了互联网反垄断的难题及阶段性特点。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毛昊分享了对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思考,他指出,我国没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学科,缺乏系统人才培养,应结合高校学科与学院人才培养体系的国际经验和国情现状,从市场人才需求出发,于交叉学科门类下建立一套新的知识产权一级学科体系,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与法学、管理学等传统学科互为补充、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李明德研究员对第一单元进行了点评。他认为,目前国内法学研究主要集中研究权利的获得与侵权的认定,而在第一单元发言人提到的知识产权运用问题上缺乏探讨,知识产权合同许可研究仍有较大不足。

  

论坛第二单元“知识产权法律”,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许春明教授主持。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研究院厉彦冰助理研究员以《作者人格利益与所有权人利益的冲突和平衡》为题,首先从经典判例出发,将作者著作人格权和作品载体所有人物权的权利冲突类型化;其次总结了不同国家在著作权法领域进行两者利益平衡时采取的“hard law”和“soft law”模式;最后分析了各模式共同的考量标准及其在两类特例中适用的局限性。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王杰助理研究员的发言题目为《通知-删除规则在我国的演变进路与适用问题》,从通知-删除规则定性出发,研究了该规则在我国嬗变的原因,介绍了我国移植通知-删除规则时的改造与后果。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华劼分享了对形象权转换性使用规则的研究,她通过分析形象权制度下借用版权合理使用转换性使用规则平衡形象权保护和公众表达自由的一系列判例,提出判定使用目的和性质的转换性具有不确定性,从市场影响角度重点分析对形象的使用是否侵占了原形象的市场更可行。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张鹏助理研究员分享了有关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对第三人效力的研究,将实践中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对第三人效力问题具体化为四种类型,介绍了这四种类型在实践中的做法,并做出了基于中国司法实践的初步分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刘鑫助理研究员讨论了制度伦理路径下的专利伦理问题,分析了专利制度中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内在伦理与制度运行伦理两个层面切入,展开专利制度正当性伦理路径的衡量以及实践中伦理难题的因应。在专利制度正当性伦理路径的选择上,应厘清专利制度正当性证成“道义论”与“功利论”之间的差异,并在理顺二者的生成诱因与道德效果的基础上明确理论适用的层级与位阶;在实践中伦理难题的应对上,以专利授权审查实践和专利权益分配实践为例,阐释专利制度运行问题的基本表现及其原因,并结合实践提出破解制度运行伦理难题的法律安排。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韦之教授对涉及作者人格利益的案件中的利益判断问题进行了补充回答,肯定了适用民法原理思考知识产权问题的方法。他继续对法律与伦理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认为应当注意区分知识产权法自身的调整范围,同时考虑在体系视野下在上位的宪法、民法中寻找法律基础。

  

同济大学法学院张伟君教授对作者人格利益与所有权人利益的矛盾问题进行了补充评论,对通知-删除规的规范意义进行了讨论,并对转换性使用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认为在比较研究中应当关注比较对象在本国的实践情况。

  

第三单元“国际知识产权变革”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于馨淼副教授主持。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助理教授王玉凯以《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演变机制与应对》为题,总结了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演变机制从国际组织管理下的多边机制向区域性双边、少数多变机制回溯的趋势,以RCEP、CPTPP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定中的知识产权规则对比为例阐释了这种演变机制的具体影响,提出了应对建议。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何侃就欧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对中国知识产权规划的借鉴和应对做出了思考。他分析了欧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动因、内容和特点,并由此指出了其中中国在知识产权规划中可借鉴的要点,并就中国应对欧盟国际知识产权计划的措施做出建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魏立舟博士的报告题目为《意思自治对著作人格权的限制:正当性及其边界》,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以合同约定方式,事先对作者的著作人格权进行处分或限制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基于对国内立法及案例的梳理以及比较法上的观察,认为著作人格权虽然不能转让,但根据民法典第993条规定,应该归类为可以处分的人格法益,并对相关的法律行为类型进行进一步分类。在对著作人格权的处分原则上应该秉持开放态度的基础上,魏立舟博士强调可以通过援引民法典第153条公序良俗条款,认定学术领域内代笔合同无效。

  

安徽大学法学院范晓亮助理教授的发言题目为《属地主义与普遍主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探讨了国际私法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从权属和内容的一般规则、转让和许可使用、侵权责任三个方面对法条进行分析,指出当前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规则体现了国际私法理论发展的重要趋势,即属地主义与普遍主义的互动。

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肖昱堃博士作了《“伞型效应”下的反垄断法损害赔偿责任》为题的分享,介绍了“伞型效应”经济学上的解释,结合判例分析了它在欧盟竞争法损害赔偿诉讼当中发挥的作用,如何帮助确认了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购买人的起诉资格。在此基础上总结“伞型效应”如何补全法律上要求的因果关系链条。随后在我国法律的框架下举例探讨了“伞型效应”在我国垄断损害赔偿诉讼及相关市场定义等方面可适用的空间。肖博士在报告的结尾建议我国应当更好地保障个体针对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加强私人执行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点评环节,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王先林教授从国际知识产权变革的角度点明了知识产权保护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肯定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一路走高,但也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需要适度,需要有配套措施。

  

清华大学法学院蒋舸副教授在点评中分享了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与国际合作的关系的看法,认为中外知识产权制度的互动将是不可回避的,着重从方法论角度提出了学术探讨与国际对话中的应对建议,包括立足中国司法实际、审慎对待国际公约的参与等。就精神权利的问题,她认为需要首先考虑权利本身作为绝对权的范围,在此基础上再分析意思自治问题。

  

第四单元“关于知识产权制度实践”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程德理教授主持。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讲师刘鑫博士以《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激励”的复杂政策因果机制与整体性治理》为题,介绍了我国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背景和典型案例,分析了欧洲“教授特权”制度的影响,构建了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并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激励治理“碎片化”现象和其中的政策因果机制,从要素市场化配置、分类细化规范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注重重大知识产权政策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玉蓉副教授探讨了标准必要专利国际诉讼的形成及应对,描述了标准必要专利国际诉讼的图景,从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分析了标准必要专利国际诉讼的成因,并提出优化FRAND许可规则体系,国家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体系治理,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许可指南,企业应加大创新、识别风险和积极实施专利战略的建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李陶博士以《体育赛事举办者转播权的私法保护》为题,针对目前学界、司法界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性质认识的上的分歧,从规范解释和概念分析这两个方面,对体育赛事举办者转播权的性质进行了体系化的解读。就目前正在进行的《体育法》修订而言,李陶老师认为,应当以《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为背景,从促进体育产业和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目标出发,为体育赛事的举办者引入针对赛事转播等商业利用赛事资源的排他权。

  

湖北大学法学院讲师张颖博士的发言题目为《区块链视角下的著作权登记制度改革》,介绍了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制度背景与现实困境,分析了引入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和挑战,并从构建公私合作的登记模式、明确登记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强化变更登记的规则和构建孤儿作品区块链登记规则这四个方面提出了著作权登记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助理研究员刘昶分享了对专利侵权停止侵害救济做比例原则限制的思考。她首先介绍了停止侵害救济对专利权的意义和要求对此种救济进行限制的新的科技、经济背景,然后分析了美国和德国基于本国法制与法体系采取的限制路径,以及我国司法者行使立法者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情况。她认为我国考量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主观要素决定是否给予停止侵害救济的做法足以适应新形势,建议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进一步细化与体系化,方便法官适用。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余翔教授对本单元的各个发言进行了细致的评论,充分肯定了各位发言人的研究方法与内容,并对马普知识产权青年学人论坛及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有益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万勇教授从宏观层面回顾了德国马普所的发展,分析了以马普所为代表的德国知识产权体系对我国的影响及其现状,就未来如何更好地进行大陆法系比较法研究、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学界与马普所的对话与合作进行了介绍。

  

论坛及筹备会闭幕式环节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教授主持。单晓光教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国知识产权学界与马普所的交流对话正是这种合作的有益实践。他回顾了中国学人与马普所交往的历史,指出双方的建设性对话对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制度建设、创新实践等方面的积极意义。他充分表达了对各位青年学人的认可与信心,勉励大家以更刻苦的态度、更开放的心态不断探索,同时祝愿未来在全体马普同仁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筹建工作,将马普知识产权论坛活动办得更好。最后,单晓光教授对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参与论坛的各位同仁以及参与论坛筹备的志愿者同学表示感谢,第一届马普知识产权青年学人论坛暨欧美同学会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圆满闭幕。

  

德国马普创新与竞争研究所是世界知名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享有盛誉。同时,该所长期与中国知识产权各界保持友好合作,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许多同仁在该所拥有交流、访问、求学经历。马普知识产权青年学人论坛与欧美同学会马普知识产权联谊会(筹),旨在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中外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的决议,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共同体与以马普所为代表的海外友华知识产权机构的深入交流。论坛的首次主办方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与马普所具有深厚渊源与广泛合作,马普所多位前任、现任所长担任学院名誉院长或名誉教授,多位教授参与学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培养知识产权法硕士项目的授课。与会同仁一致认为,论坛的召开具有积极意义,马普知识产权同仁也将把握时代,继往开来,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