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仲裁委员会推荐,中粮集团法律部争议解决部门高级法律顾问刘叶青、中国建筑法律事务部资深高级经理徐芊芊、中铁资源集团商贸公司法规部副部长刘学伟、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部总经理李志永、小米集团法务部总经理刘振、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兼首席法务官解辰阳及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兼博士研究生导师倪受彬等7名中方专家成功入选国际商会(ICC)仲裁与ADR委员会替代性争议解决与仲裁工作组,并将在未来全面参与相关工作。
ICC仲裁与ADR委员会是ICC在国际争议解决领域的规则制定机构和专业智库,由来自逾92个国家的1000余名争议解决领域资深专家组成,其具体工作通过各工作组开展,目前,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包括替代性争议解决与仲裁工作组、解决腐败问题工作组、最大化证人证明价值工作组、根据1958年《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的国家程序规则工作组以及国际仲裁中的信息技术工作小组等。
2020年1月,经ICC仲裁与ADR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建议,ICC仲裁与ADR委员会成立了替代性争议解决与仲裁工作组。该工作组通过全面分析ICC调解、专家裁定、争议评审委员会等多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的现状及其与仲裁的融合发展状况,旨在为有效解决争议提供更加适用的方式。自成立以来,工作组通过邮件往来、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最终将形成相关报告,报告经ICC内部程序审议后将对外发布。
今后,ICC China各专业委员会将继续积极履行职能,推荐更多优秀的中方专家参与ICC相关业务板块工作,欢迎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并踊跃参与。
注:ICC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成立于1919年,发展至今已拥有来自130多个国家的成员公司和协会,是全球唯一的代表所有企业的权威代言机构。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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