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党的二十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学院党委组织开设“教授笔谈”栏目,引领全院教师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国家安全”的论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国家安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首次将其作为报告的独立部分进行系统阐述,即第十一部分的“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安全”一词贯穿全篇报告,出现过90余次,其中29次为“国家安全”,出现频次均为历次党代会报告之最。
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提出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等重要论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提出了加强国家安全法学等学科建设、加强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
在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国家安全面临多元复杂的安全威胁和挑战之际,我们即将迎来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年4月15日)。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国家安全”的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本人认识到没有知识产权安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无从谈起。
2、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
在2018年1月23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2020年11月30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安全;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国务院颁布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明确提出“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制定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就“知识产权安全”相关主题分别在2019年、2021年两次设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项目知识产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体系研究”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产业知识产权风险治理现代化研究”,批准立项了三项重大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分别在2021、2022年两次设立相关项目“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问题研究”和“国家重大产业知识产权安全问题与风险防控机制研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也在2021年自主立项了2项相关课题。《中国法学》《中国法律评论》“推进中国法治进程需研究的重点选题”(2022-2024)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与风险治理研究”列为选题范围;有的高校还专门成立了与知识产权安全方面的研究机构。一些学者就知识产权安全问题频频开展专题讲座、发表学术论文,如《光明日报》发表的“知识产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主战场”、《知识产权》发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知识产权安全治理体系研究”、《外交评论》发表的“大国竞争中的知识产权安全化及中国的政策选择”,等等。
3、 积极维护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
知识产权安全的指涉对象是国家,关注的是国家层次的安全问题,相关表述有时是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安全风险、知识产权国家安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等。
在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大国战略博弈主要领域情况下,大国竞争关系的转变促使知识产权以新型非传统安全形式被纳入国家安全议程。知识产权安全对国家经济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的安全和重大利益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知识产权就无从谈起。
美国因担心失去在经济与科技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而赋予中国安全威胁者身份,以所谓中国通过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或技术进口等行为威胁其科技领先地位为由,对中国采取技术封锁政策以切断中国从全球获得关键技术的渠道。特朗普当初直接上场,指责中国“知识产权窃取”造成美国每年损失3000亿美元;美国司法部“中国行动计划”(2018年~2022年)以“涉嫌窃取美国知识产权”“窃取商业秘密”为由抹黑我国人才引进或资助项目;2021年7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前局长提出将知识产权作为国家优先事项纳入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根据2023年1月5日生效的《2022年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可能成为未来美国打击中国相关企业的又一重要手段。2023年2月,美国司法部和商务部宣布成立“颠覆性技术打击小组”,“目标是那些通过非法向外国对手转让敏感技术而危及我们国家安全和法治的人”,对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构成新的挑战。
2022年俄乌冲突背景下,美国及其盟友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制裁与俄罗斯的反制裁表明:知识产权制裁“武器化”成为大国博弈的常规工具,其影响范围已超出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范畴;知识产权博弈不局限于经济战,也包括舆论战和政治战;大量私人公司“自行独立”下场参与制裁主权国家前所未有。
中国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原则,树立底线思维,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安全政策。加强在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提高我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能力,积极应对来自外国的知识产权安全挑战,维护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安全。
作者简介:朱雪忠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