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综述|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开放创新与知识产权运用
发布时间:2022-11-23        浏览次数:10

2022年11月19日,以“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开放创新与知识产权运用”为主题的第十九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分论坛暨第四届中欧创新与竞争论坛以线上形式成功召开。本次分论坛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主办,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同济大学中欧创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

本次分论坛分为“开放许可制度创新战略:亚太地区”、“开放许可制度与标准必要专利”和“专利许可与创新:欧洲地区”三个密切关联的模块。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同济大学中欧创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单晓光主持了第一模块“开放许可制度创新战略:亚太地区”的学术研讨。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运营体系建设处陈明媛处长《中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与实践》做了专题报告。陈明媛处长指出,中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建立是“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背景之下,以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目标的制度创新。我国施行的开放许可制度,具有自愿性、明示性、要约性、区分性、确定性和服务性的特点。开放许可定价仍存在价值评估等挑战。我国也将加快推进专利评估指引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日本东京大学先端科学研究中心Kazuyuki Motohashi(元桥一之)教授介绍了题为《以专利和研究论文开展文献计量学测度科学与创新协同演化》的最新研究成果。Motohashi研究团队针对1990年到2020年间共约1400万份Web of science数据库中日本作者的论文数据以及JPO登记的日本专利数据中的标题和摘要信息,使用NGT算法提出了科学知识与创新技术内在联系的测度指数,通过对相邻文件发布时间的对比判别科学与创新之间相互影响的方向。分析结果显示,每份论文具有相似内容专利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而每份专利具有相似内容的论文数量的趋势相对稳定。Motohashi教授认为这种趋势是由于科技创新演化速度大于科学研究演化速度,导致科技范围扩大导致。


美国马塞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助理教授、德国马普所创新与竞争研究所研究员Wang Xiaolu 博士分享了最新研究《MPP医药专利联盟对全球药物的扩散与创新的作用》。这一研究发现,MPP医药联盟的成立促进了全球药物的扩散,表现为仿制药市场份额以及相关药物准用和临床试验的增加。但Wang Xiaolu博士也表示该研究是基于MPP在Covid-19出现之前的观测数据,在后疫情时代,MPP的作用有效性尚待检验。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研博士做了题为《中国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政策的最新改革》的报告。报告重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2020年科技部等9部门发布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中关于我国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目标和内容。李研博士认为,这次改革有助于了激励科研人员深入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也降低了试点单位领导人员的决策风险,并且对国家、单位和个人的权益配置进行了重构。

19日下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任声策教授主持了论坛第二模块“开放许可制度与标准必要专利”。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信息与运筹管理系Wen Wen 副教授分享了题为《开放知识产权战略:创业企业开源软件市场进入模式与启示》的研究成果。Wen Wen副教授认为,专利共享可以降低开源软件公司的沉没成本,且,专利共享的作用在较高的研发沉没成本时最为显著。专利共享的规模增大,软件市场中的开源软件公司产品的数量也增加。除此之外,WenWen副教授还研究了开放标准对于互补技术开发者创新的影响。她认为由于标准可以降低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具有很多开放标准的领域,互补技术开发者更容易取得高质量创新。基于The KAME Project为例的实证检验证实,随着科技领域中标准的数量增加,互补技术开发者取得高质量创新的可能性。


日本一桥大学创新研究中心Byeongwoo Kang 副教授分享了题为《平行发明的决定因素:发明者间信息共享与互动的作用》。平行发明是指不同个体同时或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分别独立提出基本相同技术方案的现象。Byeongwoo Kang博士认为,新的想法是由个体接受信息输入后通过知识创造产生的模型,知识创造主要与创新者受到的教育有关。当创新者们接受相同的教育,个体共享相同的信息输入在或者当个体之间产生互动产生信息交流,就更有可能产生相同的想法,产生平行发明。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火栋副教授分享了题为《标准必要专利披露中的许可策略》的研究。该研究重点关注了在标准化制定过程中,公司如何根据标准制定组织(SSO)规定的FRAND条款(公平、合理、非歧视)对标准必要专利(SEP)进行许可的战略决策。火栋副教授的研究发现,为了使收益最大化,具备互补性资产的创新主体更倾向于选择免费许可的方案以提升专利被纳入标准的可能性,并且更倾向于附加额外的许可条件以增强互惠性和防御能力。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助理研究员刘迪博士做了题为《标准必要专利(SEP)实施人的意愿以及反劫持的可诉性》报告。刘迪博士认为,当前围绕SEP许可的大部分讨论都集中在专利劫持问题上。但是,欧盟委员会和几个国家法院最近则更加强调了反向劫持的威胁。目前,国内外法院对于发放禁令救济愈发谨慎,且更加关注实施人的真实意愿及其组织形式和规模的变化,这些都导致了直接对SEP实施者直接提起诉讼的现实需求。由于公法和私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救济措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的竞争政策必须在SEP权利人和潜在实施人之间保持平衡。如果我们将反垄断法的具体分析与国内外FRAND许可实践进行有机结合,将会为反向劫持可诉性的研究产生积极的助力。


随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董涛教授主持了论坛的第三模块“专利许可与创新:欧洲地区”。


论坛特邀嘉宾,德国马普创新与竞争研究所所长Dietmar Harhoff 院士分享了最新研究《SEP专利的真实性问题:基于语义分析的检验》。Harhoff院士指出,当前的SEP领域存在着待审专利众多、专利状态不明确、审查费用高昂和过度披露现象泛滥等问题,因此需要一种自动化的检验方法来审查标准必要专利的实质必要性。针对上述问题,他提出了一种基于机器学习的专利必要性检验方法,通过对比专利和标准之间的语义相似性来对专利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他采取内部和外部方法对该方法的准确性进行验证,结果均显示该方法测得的专利必要性与实际专利的必要性保持有良好的一致性。


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助理教授刘夏博士分享了题为《开放许可能够激励创新扩散吗?基于德英的实证研究》的最新研究。该研究梳理了开放许可、开放专利池以及专利承诺等新型专利商业化机制的共性与差异,并基于英德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展开了实证经验研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德国开放许可制度提供了相对高额的专利费用减免额度,基于完全自愿原则的制度惠及了更多本国中小型企业,英国开放许可制度则更倾向于外国企业的强制许可替代制度功能。政策效应检验结果显示,英德两国开放许可制度对于知识溢出的激励效应较为有限,我国在引进该制度过程中需要更多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