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2016年11月,在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同济大学在知识产权学院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将知识产权学科整体转入,同时建立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经济法、国际法、刑法等领域的师资团队,具体承担WIPO-同济大学联合培养知识产权法(设计)硕士项目(WIPO项目)、教育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同济大学承办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硕士项目等中外教学和科研工作。另外,学院还依托管理学科,培养知识产权方向博士生和博士后人员。
WIPO项目作为该联合国机构在我国(含港澳台)唯一与高校以联合培养知识产权硕士方式合作的项目,面向全球招生,中外专家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由国际知名学者和专家为中外学生授课,着力培养国际知识产权高端人才。
学院与WIPO、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柏林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莱布尼茨汉诺威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佛罗伦萨大学、芬兰汉肯经济学院、美国专利商标局、俄罗斯国家知识产权学院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学院现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设立的 “国家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并在科技部支持下设立了 “中欧创新合作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等教学研究平台。
二、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代码)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和就业方式 |
(320)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 (030100)法学 |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
(030100)法学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
除学校专项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2016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一)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并且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业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具体请参见《同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yz.tongji.edu.cn/attach/2017/09/25/15968.pdf)
(二)现场确认
具体请参见《同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yz.tongji.edu.cn/attach/2017/09/25/15968.pdf)
五、考试内容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2.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 考试科目:
(1)法学(学术学位)
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2: (201)英语一、(242)德语任选一门
科目3: (629)法学综合三
科目4: (865)法学综合四
(2)法学(学术学位)(单独考试)
另行通知
(3)法律(非法学)
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2: (201)英语一、(242)德语任选一门
科目3: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科目4: (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详见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 2018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三)录取
录取程序和要求参见《同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yz.tongji.edu.cn/attach/2017/09/25/15968.pdf)
六、学制、修读年限与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5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 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学费: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
(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
七、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同济大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上述信息最终以《同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综合楼 1001 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3113
传真:021-6598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