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中国卫生法学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全体会议暨2015年卫生法学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约2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设立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宋晓亭教授任主任委员,中国药科大学丁锦希教授、西安交通大学马治国教授任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法学院曹丽荣副教授任秘书长、南京中医药大学王艳翚副教授和华东理工大学张晓东副教授任副秘书长。秘书处设在上海,依托“同济大学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作为日常办公场所。
进入到21世纪,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对医药卫生行业发生了一场革命性的影响,它极大地刺激了科学家和投资者的热情,产生了一大批富有时代意义的科技成果,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健康产业的发展。但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功利性和对技术保护的人为选择,使得弱势群体由于医疗费用恶性膨胀而在医疗服务可及性上和传统医药领域技术保护上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障碍,不得不使我们重新审视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医药行业和人民健康的影响,努力探索研究我国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医药行业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和相关政策是历史赋予法律工作者的重任。该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必将有利于我国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我国医药卫生工作的健康开展。
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张以善到会并致辞,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高春芳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