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公布第三批同济大学依法治校标准(示范)学院创建结果的通知》正式发布,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获评同济大学依法治校示范学院。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示范学院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紧扣《同济大学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立足学院实际,动员师生共同参与。学院党政班子先后召开11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督促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还成立了“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创建专班,具体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创建过程中,学院按照“一查全不全、二看好不好、三望行不行”的工作思路,对标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建设标准,健全学院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优化管理工作流程,重点推进民主决策、队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民主监督等方面制度的“废改立”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截至评估验收,学院保留38份,新发22份,修订9份,废止2份,形成“69份制度+7份流程”的制度汇编(2023)。另外,为缩短师生的办事“走廊”长度,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学院特别编制了《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办事指南(V1.0)》师生办事手册,力求推进管理服务体系标准化、高效化、便利化。在内部治理方面,明确界定院内各项事务的分工和决策机构的职权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论证评估等机制,加强院内师生参与学院治理工作,充分体现民主化建设。在规范办学方面,详细制定教学科研制度、招生监督制度、外事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学院还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突出师生权益保护、普法教育、国际学生三同育人等亮点工作。
此次“同济大学依法治校示范学院”的成功创建,是全院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对依法办学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着力提高学院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优化制度体系运作效能,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与“双一流”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水平迈向新高度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