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交流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次数:261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中期交流会,9月21日至22日在四平路校区逸夫楼会议室举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我校常务副校长伍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战略协调处相关负责人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航天科工集团和大连理工大学六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的负责人及其骨干研究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协调处处长刘洋主持。

    伍江在致辞中说,“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知识产权领域高端人才保驾护航。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同济大学等高校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对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研究、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今后同济大学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并全力推进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筹建相关工作,努力为国家复合型、实践型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贡献更大力量。

    黄庆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各研究基地要站在更高的角度,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相关研究,为推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化实施提供更多、更有力支撑。

    各基地2016年专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在会上围绕相关课题的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进行了汇报,由各研究基地负责人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各个课题进行了评审,并就课题的下一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依托知识产权研究力量雄厚的高校,先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研究基地主要任务是整合全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优势资源,开展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动态研究,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决策支撑。依托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建设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2011年正式挂牌,2015年通过三年建设期评估,2016年被评为优秀基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