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和重塑世界经济格局的关键力量。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并置其于引领新质生产力、保障高水平安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前所未有战略高度。这一战略部署,深刻把握了时代发展脉搏,是应对国内外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塑造未来发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性和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大意义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并非简单的技术应用或产业升级,而是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之间打破界限、相互渗透、互为牵引、协同演进的一种高级形态。其核心在于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生态。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能够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通过高质量的供给创造和引领新需求。同时,它能够显著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水平和韧性,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保障产业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路径。新时代,我国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有效融合,多措并举克服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脱节、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就是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有助于将市场需求直接传导至研发端,使科技创新更贴近产业实际,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是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是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抉择。当前,全球创新版图和经济结构正在重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布局前沿领域。我国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并将其与产业升级紧密结合。通过深度融合,要率先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制造、空天科技、氢储能等前沿领域实现突破和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从而在全球价值链中向中高端攀升,要抢占新一轮国际分工“链主”地位,全面塑造面向未来的新优势。
四是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现代产业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就是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同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断壮大新增长点。这一过程不仅是产业技术的革新,更是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价值链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能够推动产业结构实现系统性、整体性优化升级,为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准确把握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遵循创新规律,找准着力点,打通关键环节,构建高效协同的融合生态。其主要实践路径包括:
强化战略导向,聚焦关键领域布局。一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坚持长期主义,在可能产生颠覆性突破的前沿方向进行长期稳定投入,为未来产业孕育提供源头活水。二是面向经济主战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领域,系统布局创新链和产业链。三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和安全稳定。同时,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突出企业主体,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联合体。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发挥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灵活、专注的特长,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发源地。二是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企业需求开展研发活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探索“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三是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集群集聚,支持集群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等形成紧密互动的创新网络,促进知识溢出和技术扩散,提升集群整体创新能力。
优化平台载体,打造融合发展的支撑体系。一是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为其赋予更大的自主权,使其成为汇聚人才、开展协同创新、推动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二是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创业孵化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等,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全链条的服务,降低融合成本和风险。三是推动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基础支撑。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融合发展的障碍。一是改革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多元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评价指标,激发科研人员参与融合的积极性。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模式,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实现。三是创新科技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性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服务。
促进数智赋能,激发融合发展的新动能。一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赋能传统产业,推动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商业模式的变革。二是建设智慧产业生态。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互通、业务协同,构建智慧供应链。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数据权属、流通、交易规则,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提供新的生产要素支撑。
三、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为确保深度融合战略有效落地,需要在政策引导、环境营造、要素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与战略统筹。在国家层面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规划与产业规划、区域规划、财政金融政策的衔接配套。各地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制定差异化的融合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避免同质化竞争。
二是加大稳定支持与引导投入。持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优化投入结构,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的稳定支持。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更多运用后补助、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手段。
三是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队伍。实施更加开放、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和培育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以及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培养,强化实践能力。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使各类人才安心创新创业。
四是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开放协作、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价值取向。建立健全创新试错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探索者卸下包袱,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五是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主动设计和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国内机构与海外一流创新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
总之,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迈向现代化征程中的关键一跃。必须从战略全局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丰富内涵,坚持系统观念,精准遵循市场规律与创新规律,以 “钉钉子” 精神狠抓落地、久久为功。要以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梗阻、打通堵点,以要素优化配置激活潜能、释放活力。要贯通 “科技强 — 产业强 — 经济强” 的良性循环通道,多措并举,凝聚合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决定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