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

2010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在同济大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同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教授与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女士共同为培训基地揭牌,标志着“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正式运转。培训基地成立以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同济大学高度重 视基地建设,精心布置,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设置机构,建章立制,为培训基地的运转做好组织上的准备

1、设置工作机构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专门设立了培训中心与培训基地对接,指派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培训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办公室”实行合并管理。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培训基地还设有临时工作人员岗位。

2、制定管理办法

  制定了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使培训活动有章可依。为了使培训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中心制定了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心主要领导的工作职责、义务和权利。

二、承担国家、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培训任务

近年来,基地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执法等实务部门各类培训班百场。依靠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建设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贡献力量。

三、依托培训基地开展合作交流,服务社会

1、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培训,举办名家论坛

2、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知识产权案例研讨

3、为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4、依托培训基地,支持学历教育

最后,依托培训基地师资的优势,努力加强学院既有的学历学位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互补,相互借鉴,优势互补。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正在进行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卓越律师计划正在推进。卓越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国际一流的师资,培训基地这个平台正好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