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者: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发布时间:2018-03-26浏览次数:964

326日上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中德知识产权学术报告会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衷和楼1004室举行。

同济大学原副校长、中国驻德国原公使衔参赞、同济大学中德人文交流中心主任董琦,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原局长、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吕国强,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Ansgar OhlyMatthias Leistner,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广良教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党总支书记李建昌、副院长朱雪忠、宋晓亭教授,同济大学拜耳教席教授刘晓海,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Peter Ganea博士以及学院师生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和报告会。签约仪式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于馨淼主持。

董琦教授代表同济大学致辞。他指出,同济大学与德国高校之间形成了长久、亲密的合作关系,在知识产权研究方面与德国展开了多项合作。慕尼黑大学是世界著名大学,其法学在海内外享有盛誉。此次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的合作,是同济大学对德合作的又一成果,也是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国际化的体现,希望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之间的合作在对德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

Leistner教授代表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致辞。他表示,同济大学是最早开展对德交流的中国高校之一,同济大学在促进中德两国的交流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德国学生对中国的法律制度产生浓厚兴趣。慕尼黑大学与同济大学已经在多项领域中进行了合作,此次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与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之间的合作,扩宽了两校之间的合作领域,期待此次合作能够促进中德两国知识产权学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在知识产权的研究与教学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单晓光教授和Leistner教授分别代表双方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结束后,慕尼黑大学的两位教授进行了有关德国知识产权最新动态的学术报告。Matthias Leistner教授报告了欧洲版权法的发展趋势,Ansgar Ohly教授讲述了欧盟和德国专利法和商业秘密保护的最新发展。报告结束后,两位教授与在场嘉宾和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与讨论。

Leistner教授还将在接下来的三天时间为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的学生就欧盟版权法的有关问题举行系列讲座。

此次活动得到了上海市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并由德国联邦教研部BMBF、同济大学中德校园CDC、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西门子公司和拜耳公司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