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主要内容、评分标准和拟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的要求,对符合2017年法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复试。
1、复试和录取原则
A 公平、公正、透明、公开
B 复试小组集体打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复试主要内容与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将遵守《同济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守则》,严格各项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根据学校规定的各项考核标准进行复试。
A、专业部分:包括专业笔试(笔试内容见招生简章,满分100分)和专业综合面试部分(包括考生申请材料评价、专业基础能力、培养潜力、分析和语言能力、综合素质,满分150分)。
B、外语能力考核部分:包括外语笔试(满分50分)与口语、听力(满分50分)两项。
3、拟录取办法
拟录取依据主要根据考生的综合排名。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相加所得。
二、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在法学院和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上公布2017年法学院不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在同济大学研招网进行统一公示,请关注网站信息和“同济研招”官方微信推送。
三、咨询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65983557,咨询邮箱:xin36@tongji.edu.cn
四、申诉和投诉办法
如对我院复试录取结果或工作有异议,可先通过上述咨询电话和邮箱进行申诉。如对申诉结果不认可,可向我院纪委投诉,邮箱:xin36@tongji.edu.cn。
经上诉流程后,如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依然不满意,可向学校监察处投诉,并附上学院对投诉或申诉的有关答复材料,投诉邮箱:jcc@tongji.edu.cn
五、注意事项:
1.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同济大学法学院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