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在知识产权确权和交易中的运用及法律规制
华劼
《知识产权》 2018年第2期 2018年2月
作者简介
华劼,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版权法、商标法、网络法。
关键词
区块链;智能合约;知识产权确权;知识产权交易;法律规制
内容简介
作为继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后的又一技术创新,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验证、存储、更新数据的去中心化计算范式,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匿名化、难以篡改等特性。智能合约以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强化了合约的自动执行性。区块链与智能合约这些创新技术如能运用于知识产权确权和交易中,将极大简化知识产权确权和交易的过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但同时,计算范式中的技术漏洞又可能使智能合约的执行导致非法的行为结果。
基于区块链技术能在每一份信息上加盖时间戳,保证信息的完整、有效和不可篡改,并根据对信息的更新和产生的新信息形成按时间顺序连接的区块链,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对作品每阶段的创作进行记录,并确认作品的创作者,同时又能保证希望匿名或署假名的作者对其个人隐私的保护。区块链技术同样可以用于证明商标的在先使用。区块链技术也能跟踪物流进展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完整可追溯和不可篡改性以及时间戳功能能够追踪供应链上的物流进展,记录货物生产和销售每一阶段的状态,使消费者能够区分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智能合约貌似是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将合同条款编写成计算机程序语言,通过预设条件的实现启动合同的自动执行,类似于合同法中附条件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所不同的是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所影响的是合同的生效和解除,而智能合约中的条件应当是启动合同实施的关键。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已然在数字著作权交易中发挥作用,智能合约同样也能支撑知识产权众筹。作为典型的一类技术自助方式,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的背后代表着对集中权力的怀疑和对自由市场的支持。但完全脱离于法律制度和政府政策之外的自助方式可能会利用计算机程序设定中的漏洞达到非法目的,违背智能合约设立的主旨,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因此,对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的应用还需最终诉诸于法律和公共政策。